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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18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12名(详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名(详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6.参加渌口区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后放弃、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指2020年、2021年);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  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招聘对象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
  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近一年仍在基础教育教学或教研人员(“教研人员”指县(区)级以上专职、兼职教研员)。
  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uzhou.gov.cn/)、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lukou.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4.相关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招聘岗位有连续任教本报考岗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不作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按公告模板提供连续任教本报考岗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等均不计算为工作经历。见附件5)和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应聘人员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5)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岗位明确要求近一年仍在基础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等均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6)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将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需提供: 

    ①《株洲市渌口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③学历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⑥职称证;
  ⑦符合报名条件的凯发app下载的荣誉证书及相关文件;
  ⑧提供现工作单位及所在教育局出具的有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6);
  ⑨非在编教师还需提供近一年聘用合同和本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⑩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提供:
  ①《株洲市渌口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③学历证(2022届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如暂不能提供,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合格证明(ntce)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并提交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7 );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⑥以连续任教报考岗位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5);
  ⑦本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此项仅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以连续任教本岗位工作经历报考非在编考生提供);
  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领取。具体见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上的信息通知。
  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个环节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试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
  不设定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  
  ①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
  ②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即微型课成绩,微型课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专业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考生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名确认。  
  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成绩,不进入下个环节。 
  ③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具体见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上的信息通知。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采取笔试 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见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上的信息通知。
  笔试:
  ①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请区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②笔试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③笔试内容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
  ④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⑤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⑥参照公务员考试相关规定,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查分。
  面试:
  ①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
  ③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微型课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专业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考生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名确认。  
  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总成绩,不进入下个环节。 
  (六)总成绩确定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教师
  上微型课成绩即为总成绩。按照上微型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排名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以总成绩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排名末位并列的考生,加试答辩,以加试答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测项目,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原则上采取现场考察,主要以调查、座谈、查阅资料、政审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心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初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2022届应届毕业生在初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3.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社部门审定。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渌口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一分配到学校。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统一入编。由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承诺书,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任何手续。如拒不履行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七、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各个环节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电话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2.上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统编教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按照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省外人员、省内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监督
  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咨询及监督
  (一)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1-27610667(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袁老师)0731-27689407(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赵老师)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监督电话
  0731-27614264(株洲市渌口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27560810(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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