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株洲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的公示(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1-12-10字体[ ]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文件精神,株洲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拟对符合条件的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等103家单位(明细附后)拨付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现将拟拨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凯发首页的联系方式。
举报监督电话:0731-28681523、28681760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731-28681519(局机关党委)
0731-28681570(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株洲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