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12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0日至8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人社局党组和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支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局党组会、中心支部支委会部署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中心支部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履职尽责相结合,与“转作风、抓落实”相结合,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立即部署、迅速反应。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中心支部立即组织支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小组;二是制发了《市委第十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将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的9个问题细化并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二)加强督促、确保实效。一是支部书记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在抓业务工作、支部党建同时,采取询问责任人、查阅资料、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落实;二是班子成员积极与分管科室对接,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督促责任科室认真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并准备翔实有效的佐证材料,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通过此次整改,要求各科室改进和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排除隐患,防控风险;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在整改问题的同时深挖原因,查找根源,并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廉政学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能力。
截至4月20日,巡察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巡察移交的3件信访件,已办结3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党组织党建学习要求,支委带头开展集中学习、发挥好“关键少数”表率作用,支部坚持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活动,对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学习,按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二是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是对支部党员“学习强国”日常学习进行常态化跟踪管理,实时提醒并按周通报。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反应慢、不及时。
整改情况: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政策,特别是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关于人社工作的要求。一是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和省里的工作部署,2020年多次赴省厅、兄弟地州市调研学习,和市财政局、税务局研究方案,并向市政府报告,2020年11月30日制发了《株洲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以及配套政策,同时支撑省级统筹工作开展的核三信息系统也按时上线,圆满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任务;二是按照国务院和省里部署,落实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证便民的工作要求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加快工伤待遇支付速度,降低工伤职工家庭因伤致贫的风险,为国家“三大攻坚战”的脱贫工作助力。下一步,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强相关工作,对上级文件及时学习和传达,应由中心负责下发的文件及时制发,属于市人社局行政部门下发的文件,将积极协调局工伤行政科室及时发文,加快公文流转、办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政策文件精神及时落实。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3、便民服务创新不够、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持续梳理业务科室及窗口工作程序,减少工作流程耗时,提高工作效率,给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服务,同时设立了老年人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接办老年人来访。持续推广网上经办模式,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实行网上审核、网上结算,人员异动、工伤事故备案网上申报;二是株洲市已全面部署使用由省人社厅统一开发的核心三版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省级集中,相较原版系统功能性和便利性有所提高,正在推进工伤认定、鉴定信息和参保待遇信息实现数据共享,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减少办事群众多头跑、申报材料繁冗的问题。通过以上工作,为中心业务达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都不需要跑”的改革目标提供保障。
4、“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研究,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年8月14日制发了《株洲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中心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做好了实施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是2020年11月11日研究出台《株洲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确定了协议服务机构的签订标准、审核程序、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协议机构的管理,今年按照管理办法,和株洲市23家医疗机构签订了《株洲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有差距。
整改情况: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温党纪党规,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把握,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经费和基金使用程序,严把费用开支审批关,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费用发放。
6、财务管理不严谨、资金支付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前台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对报账资料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查,按照财务制度和局里统一规定,规范财政支出审批手续,严把费用报销票据审核关;二是根据既往检查的工伤保险待遇结算环节出现的工作人员失误的问题,已责成业务科室整改,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并组织业务科室内部集中培训,确保政策咨询答复口径统一、业务经办操作标准统一。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7、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结合主题党日和党课,加强党建学习,持续增强支部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二是进一步明确支委委员工作职责,强化支委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由综合科主要负责,确保党支部工作报告符合党建工作要求。三是由支部组织委员对2020年上半年支部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了更新;四是要求党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发展党员,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的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查核了问题清单中反映的缺失记录,确保不再出现同样问题;二是支部抓实党建学习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支委会、中心办公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为抓手,以上率下,采取集中学习、党课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
9、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不合理、不匹配。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中提到的相关情况,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已向上级领导和组织汇报,并提交《株洲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增设内设科室的请示》,积极协调市编制管理部门,申请增加中心人员编制和科室。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支部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长期坚持,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针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事项,将持续追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开展党建学习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落实到位。持续完善支部制度建设,对已形成的制度加强执行,对尚未完善的深化研讨、抓好建设。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工作开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株洲市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整改成果,促进工伤保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681608;邮政信箱: 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市民中心一楼c区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株洲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