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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12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6月开始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并于9月22日将巡察意见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先后2次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究措施,形成合力抓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确保整改质量。

截至2021年4月20日,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需长期整改5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仍有差距。

1、学习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

整改情况:抓实抓学风,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半天时间系统的学习相关理论、专业知识和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使学习更系统、更全面。

2、学用结合不好,利用理论思想变成指导本职工作的举措不够。

整改情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函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目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每周周一至周四均安排律师值班,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业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重要作用,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调解仲裁工作中。

3、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督促各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强国学习,每周每月进行提醒。目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有6名党员同志的学习强国年度积分位列全局前50名。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部署不迅速、不及时。

4、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未能及时组织学习落实。

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调解仲裁工作的有关文件,并抓好落实;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让企业和劳动者知晓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把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和萌芽状态。

(三)反馈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5、对劳动仲裁案件裁后执行难到位、不到位问题的解决方法思考不多,措施也少,跟踪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并出台了裁审衔接的具体工作意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的交流,对需要执行的案件进行跟踪问效。

(四)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

6、在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依据,但未明确金额限额标准,购置工作制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按标准置办工作服。

(五)反馈问题: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

7、没有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要会议记录讨论决策过程不详细,无会议时间。

整改情况: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按文件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全面详细地记录班子讨论决策的过程,尤其是每个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的主要意见和班子会议形成的最后结论做到准确无误的记载下来。

(六)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谨。

8、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缺少辣味。

整改情况: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增强支部亲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认真组织好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规范相关程序、细化具体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思想交流,不断改进工作,有效化解矛盾、消除误解、凝聚正能量。

9、“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没有严格按规定定期分析研究支部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支部党课学习计划,安排支委成员认真备课,并根据计划认真讲课。二是完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规范支委会、党员大会、院务会等各项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上级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三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召开党建工作分析会,根据支部建设情况,对好的党建工作方法,加强巩固,对尚未完善的进行研讨,不断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向前。

(七)反馈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

10、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领导班子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谋划、研究、部署得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结合党日和党课要求,加强党建理论知识学习,增强支部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信念更加坚定,在业务上更加务实,投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中。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制订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定期、不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开会必讲党风廉政,时刻不忘党风廉政,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11、发展党员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党务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12、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实行新的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机制,并组织全体党员对相关党员积分文件进行学习理解。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和市委巡察反馈要求,确保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驰而不息推进后续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深挖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所在,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巡察整改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奋力推动调解仲裁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三)坚定不移扩大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市委巡察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坚持督促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坚持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和党纪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用铁的纪律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81559;邮政信箱: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邮编412007);电子邮箱zhuzhouldzc@163.com。

        

     中共株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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