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直单位2020年12月份-2021年1月份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4字体[ ]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12月-2021年1月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本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 残疾人员;
5. 失地农民;
6. 军队退役人员;
7. 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 烈士家属;
9.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用人单位面试确定的方式进行。有意参加应聘的人员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凯发首页的联系方式见附件),在约定时间内前往参加面试。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组织上岗。
三、招聘计划
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面试)时间:2020年12月4日-12月10日
2、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见附件)
五、工作待遇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六、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监督举报方式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28681566
举报电话:0731-28681760(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网络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株洲市市直单位2020年12月份-2021年1月份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开发单位 | 数量 | 上岗时间 | 岗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面试地址 |
1 |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1 | 2020年12月 | 协理员 | 刘创 | 0731-28681053 | 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4办公室 |
2 | 市妇联 | 1 | 2021年1月 | 春蕾爱心屋公益岗位 | 王艳 | 18073331378 | 株洲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办公室 |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