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0字体[ ]
人社部发〔2016〕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
现将《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8月23日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1-2015年,随着《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顺利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在推动实现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法治人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治理全面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社会知晓度不断上升,“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顺利完成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根据不同对象,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公共服务和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整个过程之中。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出发,回答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参与科学立法、严格行政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全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宣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宣传党员的权利义务。党内法规的宣传要注重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关键要取得实效。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着眼于服务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制度宣传,尤其要宣传中央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稳岗就业的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六)深化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健全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法治化、均等化;发展繁荣法治文化,积极组织、参与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组织编写统一的普法教材,分级分类举办普法师资力量培训班。各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进行宣传。各地的实施方案,要在2016年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020年)。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和各自的“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计划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相衔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组织对全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推动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全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各地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部里将对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向全国普法办推荐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人选。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和各自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建立完善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将对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规作为执法的必备内容和程序,切实履行普法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力资源、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等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都要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三是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时,要同步策划宣传教育方案,印发宣传提纲,准备解答口径,区分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四是把学习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技工院校必修课程的重要内容。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二)推进工作创新。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特点,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量身定做普法内容,不断丰富普法形式,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对中小微企业和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大型企业和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和讲解。积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重大法定节假日及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建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通过案例向全系统工作人员和群众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的作用,有条件的要开通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 人社”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提升“12333”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健全体制机制。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部内相关司局要按照职能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普法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探索组建普法讲师团,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普法精品课程和重点法律法规制度访谈、音视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机构,充实人员,把法治教育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内容,全系统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配合有力的大普法格局。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健全激励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要探索各种方式,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工作情况报送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