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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户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档案如何转入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0-08-06字体[ ]

  株洲市城区户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可持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株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第二条第3款规定),到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档案转移接收手续。如授权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提供书面委托书(须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计划生育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学校直接寄往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毕业生档案,视同毕业生自愿申请,毕业生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补办手续。
  株洲市户籍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可享受择业期(2年)各项优惠政策,若将档案转移至株洲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则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无法享受毕业生择业期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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