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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我市全面采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发布日期:2020-07-30字体[ ]

  7月30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的通告》(下简称《通告》),我市8月1日起全面采用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所有参保人员均须使用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各协议医药机构将不再支持现行医保ic卡刷卡。
  《通告》提醒我市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已领取社保卡未激活的参保人员可持卡在各级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激活;已申请社保卡但未领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12333”服务热线查询领卡信息;未申办社保卡参保人员可前往株洲市内各银行网点社保卡即时制卡窗口申办,16岁(含)以上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须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小孩户口簿及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白底电子照片。
  因疾病或年龄等因素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家银行所属的即时制卡网点申请上门服务,响应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代理人关系证明可选择户口本、结婚证明、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证明或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
  根据《通告》内容,我市将在年内启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发放入卡工作。


银行办理网点详见《通告》原文: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的通告(标★的网点可为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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