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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0-06-11字体[ ]

  中人社传媒讯(实习记者周纯)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
  据了解,《通知》出台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改革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
  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职业能力指最小的、可就业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职业技能单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是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以实用操作技能为主要考核内容,针对就业需求量大,操作技能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岗位开发的一种考核鉴定。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通过一般采用操作技能考核的方法进行,对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涉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专项职业能力还需考核理论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和基础常识等。考核按照审定批准的考核标准、技能规范进行,题目从专项能力题库中抽取,由专业考评人员进行现场评分。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即可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由人社部门组织,全省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具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条件的单位和组织均可申请,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考核评价。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政策。


  转自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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