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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爱心车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8字体[ ]

株人社发〔2019〕41号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  洲  市  财  政  局
株洲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申报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
爱心车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
  为充分发挥株洲市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就业扶贫事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8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就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开展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5家)、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5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8日至18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车间
  均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申报条件。凡已被确
  定为国家、湖南省就业扶贫基地、株洲市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就业扶贫爱心企业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1.具有社会责任感,就业扶贫工作突出,愿意主动接收贫困劳动力就业;
  2.能长期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当前在岗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25人,或当前在岗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5%且最低不少于15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具有较强的稳岗能力;
  3.能针对贫困劳动力的特点提供相适应的优质岗位,当前提供定向吸纳贫困劳动力的有效岗位数不少于30个,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有一定吸引力;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生产经营比较稳定,与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协议)1年以上,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参加社会保险,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考评记分表》考评得分95分以上。
  (二)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申报材料。凡已被株洲市各县市区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社会责任感,就业扶贫工作突出,愿意主动接收贫困劳动力就业;
  2.能提供就业岗位20个以上,并已吸纳10名以上(含)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3.申请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其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人员,根据其工作特性购买相应额度 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生产经营比较稳定,与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考评记分表》考评得分不低于95分。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企业、车间、单位须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并保持一致。
  (一)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申报材料
  1.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申报表(附件1);
  2.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考评记分表(附件2);
  3.株洲市就业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附件3);
  4.株洲市就业扶贫基地岗位信息表(附件4);
  5.与贫困劳动力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贫困劳动力工资发放明细账(单)和社会保险缴费凭据或相关证明;
  7.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及复印件;
  8.材料真实性声明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申报材料
  1.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申报表(附件5);
     2.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考评记分表(附件6)
  3.株洲市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附件7);
  4.株洲市就业扶贫车间岗位信息表(附件8);
  5.与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贫困劳动力工资发放明细账或相关证明;
  7.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及复印件;
  8.材料真实性声明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评审确定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扶贫、财政等部门对照上述基本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初审后择优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扶贫办、市财政局严格依据各企业、车间的申报条件,组织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评审主要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对就业工作做出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加权评估,最终确定各项评审名单。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发文公布。
  五、奖补措施
  1.获评企业单位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分别授予“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
  2.“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将获得不超过1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将获得不超过5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车间开展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将具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和影响力的企业、车间推荐上来。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于11月18日前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严防徇私舞弊现象,严守廉政纪律底线,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评选结果公平公认。
  (三)大力宣传,发挥作用。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就业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条件、奖补措施,动员更多企业、车间参与就业扶贫事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就业扶贫事业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获评企业、车间示范引领作用,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稳定就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冯静罗隆平
  电话:0731-28681563 
  传真:0731-2868155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市人社局1号楼205
  附件:1.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申报表
  2.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企业考评记分表
  3.株洲市就业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4.株洲市就业扶贫基地岗位信息表
  5.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申报表
     6.株洲市精准就业扶贫爱心车间(厂房式)考评记分表
  7.株洲市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8.株洲市就业扶贫车间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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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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