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保障事业绘就民生幸福新画卷
发布日期:2018-11-28字体[ ]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事关老百姓的饥寒冷暖、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安全网”。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强劲步伐,株洲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角色不断强化,逐步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社会经济制度,实现了从城镇职工的“单位保障”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根本性转变,建成了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群体“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低到高”、服务能力“从弱到强”。
敢于先行先试,制度体系日趋完善。1986年,株洲率先在全省实行市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探索养老保险由“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转变的路子。此后,通过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发放,建立统一的缴费制度和养老金计发办法及完整的个人账户管理系统,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完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通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率先在全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创新提出“违规不得、超支不得、拒收不得”的“三个不得”基金支付管理理念,建立以总额控制管理为主,单病种管理、平均付费、项目付费为补充的复合凯发首页的支付方式,强化了定点医院自律意识,控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缓解了参保患者就医负担,该项经验得到人社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实行。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捆绑管理,实行“三统三分”管理模式。此外,株洲还率先在全省建立和推行工伤保险制度,率先在全省成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推动全民参保,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株洲坚持把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社会保险诚信等级评定,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迅速增加,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到288.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380.97万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5万人、39万人、33.52万人。同时,集中力量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纳入统筹管理和城镇小集体职工、“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坚持惠民共享,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人均养老金达到2182.94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从制度实施时的每月55元增长到103元至118元(五县市103元、天元区118元、其他四区108元)。医保报销额度不断提高,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互助年度累计支付总限额由11万提高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互助年度累计支付总限额提高到35万元。开展大病特药工作,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人均40元增长到2018年的490元。失业保险金最高提至每月1343元,工伤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达到158天,生育待遇水平提高到人均2.6万元。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稳步提高,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让人民群众合理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聚焦便民高效,服务管理全面提质。实施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工程,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为参保单位和群众广泛开展社保登记、待遇支付、政策咨询等服务。株洲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大厅创新推出“前台后办,内部流转”窗口工作模式,建设成为全省人社系统建设标准最高、服务模式最优的便民服务大厅,获评第二届全国行政服务大厅“百优”案例“标准化”优秀单位。株洲市社保处也先后获评全国人社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和“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 ”技术深度融合,开启城乡居民养老、医保手机缴费模式,灵活就业人员到合作银行的任意网点或者通过网上银行就能完成社保缴费;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实现现场认证、上门认证、网上视频认证、手机app自助认证多种方式自选;开通医保、工伤网上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人员异动和工伤事故备案。全省市州跨省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成功首例在株洲产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00万人,102项社保卡应用项目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