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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4-12字体[ ]

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412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进中争先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株洲实现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全面落实、不断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创业兴湘,乐业富民工程,继续推进“1225”“100创优工程。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协同创新。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和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和炎陵、茶陵等基层、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及时发布用工信息,积极开展送岗位、送信息、用工对接洽谈、技能培训等服务活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与湘西自治州、怀化市的劳务协作脱贫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深入推进劳务协作脱贫。加强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任务清单、稳岗清单、责任清单,推进精准识别、精准对接、精准稳岗和精准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稳定脱贫。继续完善和拓展内部挖潜、内部退养、转岗就业创业、公益性岗位兜底等多元化安置渠道,落实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积极稳妥做好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加强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和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清零。

推行职业培训普惠制度,统筹推进就业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继续开展企业在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技能脱贫行动。深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完成职业技能鉴定2.5万人次以上。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和基层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新春招聘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去哪儿等活动,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就业监测统计体系和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风险防控。

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完善个人账户制度配套政策、遗属待遇政策。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精准扩面,强化基金征缴,落实地方政府促征缴和保发放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诚信等级评定,推进五险统一征缴,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经办服务工作。全面启动按新制度计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强提前退休审批管理。做好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探索职工医保门诊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修订出台《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深度融合,统一县市区医保政策,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和普通门诊实施细则,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向制度公平转变。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出台《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完善按总额付费、人头付费和病种付费的多元复合医保凯发首页的支付方式。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共享互济,拓展个人账户金使用方式,扩大使用范围。全面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现一站式结算、一次性办结。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贯彻落实湖南省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全覆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医疗保险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新版药品目录,按照省里统一要求适时动态调整。

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积极探索补充工伤保险,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做好住建等行业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配合做好全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修订工作,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人员技能提升行动。

全面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风险防控,加强业务、财务对接,严厉打击基金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对各险种的疑点核查和反馈制度,落实基金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联合开展年度基金检查。强化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平台建设。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30条措施,结合任务分工,细化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进200个科技创新人才。继续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抓好公共服务人才引进培养,组织蓝领精英人才提升培训。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全省即将出台的湖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湖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湖南省职称评审考核责任追究办法等3个监管办法,适时出台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组织指导醴陵开展陶瓷专业技术人才特色产业专项评审,做好长株潭联合轮值评审试点相关工作。

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配合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配合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短期援藏工作。加强博士后管理服务,健全完善中小微企业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培育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建立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人才服务窗口高效运转,做好高层次人才待遇申报受理审批工作。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完善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努力培养株洲工匠。继续开展全市性技能月活动,认真组织湖南省数控大赛株洲选拔赛,指导全市各类技能大赛的组织实施,做好技术能手选拔推荐及评选表彰工作。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

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做好外国人来株工作许可审批管理权限承接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做好外专百人计划、高端国(境)外引智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加强引智引才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做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服务工作。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继续坚持公务员考录四考合一,做好市直机关集中统一遴选公务员工作。坚持支持基层的用人导向,开展深度贫困县乡镇公务员专项招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进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继续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推进平时考核和职业道德建设。根据即将出台的湖南省表彰奖励办法,适时出台我市实施办法,规范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修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推进事业单位分层次、分批次集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省里部署,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试点。加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聘、考核奖励等工作。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落实军转安置政策,完成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拓展安置渠道,继续将安置计划数30%的军转干部充实到政法部门。健全阳光安置机制,推动分类安置、人岗相适。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专业性培训和网络培训,推进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工作。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责任制,安全有序完成全年人事考试工作任务。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建立人事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人事考试安全保密长效机制。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大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有组织的高科技作弊。推进人事考试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考试基地和标准化考场建设。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分类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配套工资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奖金发放办法。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标准。研究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暑期集中休假制度。

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制度,适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社平工资、工资指导线,做好企业年度薪酬调查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工作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监管制度,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统筹做好清水塘地区搬迁改造职工安置及上一轮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单位评比表彰。

完善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多层次多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多元化机制,落实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制度,确保裁审衔接顺畅。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出台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湖南省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农民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和市区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涉嫌拒不支付工资犯罪打击力度。

七、创新民生100”工程考核工作

抓好民生100”工程考核,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明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单位责任。强化督查调度,严格考核评估,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组织实施半年自查和定期调度,通报考核结果,强化激励作用,确保项目建成一个,投入使用一个,发挥效益一个。

八、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建四型机关,创一流工作主题活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纠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加强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发挥廉政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作用。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行党员日常积分管理。

九、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完善行政决策系列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律动三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专题法治讲座。继续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中期评估。实”2020行动计划,构建社会保障大平台,加强12333 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纵深推动电子政务、网上办公。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系统建设,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防范,完善人社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加快社保卡发放,以业务办理、凭卡认证为基础,待遇享受、发放入卡为抓手,有序推进102项社保卡应用项目。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年、人社领域重点改革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调研,加强人社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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