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7字体[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省一季度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湘人社函〔2014〕119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目标任务统筹管理
从二季度开始,各县市区、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工作,认真填报《第 季度就业工作开展情况补充统计表》(附件1),并根据数据分析情况做好就业工作季度小结,内容包括按季度分析数据变化情况产生的原因、推进工作的手段措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等,季末随同报表上报市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局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本地的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各项统计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同时,各县市区要结合“民生100”工程中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就业统计工作的监督考核,重点考核就业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等内容,认真填报《 县(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基层表》(附件2),对报表不认真、不准确、不真实的单位要加强督察、严肃批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局每季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要加强smis2012统计报表软件在乡镇(街道)、社区的推广和运用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数据的正常报送。
附件:1.第 季度就业工作开展情况补充统计表
2. 县(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基层表
联 系 人:市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廖光宇
联系电话(传真):0731-28681513
电子邮箱:zzrsjyk@163.com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