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推行就业服务一证一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4字体[ ]
株人社发〔2014〕6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落实株洲市“民生100工程”中就业、创业、保障平台建设提质升级的工作目标,满足基层群众对就业创业保障工作的实际需求,搞好精细化服务,全面促进基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服务质量的提高,现将推行就业服务“一证一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证一卡”制度。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过程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过程中同时发放《株洲市就业服务卡》,实行“一证一卡”工作制度。
2、认真做好证卡登记发放工作。《株洲市就业服务卡》共涉及到就业登记、就业援助、职业介绍等7项服务内容,基层工作人员在办证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为持卡人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3、开展就业创业保障平台工作精细化服务。对前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要履行好“五心”服务公约,开展好“五心”服务,热心、诚心、真心、耐心、贴心为群众办实事。
4、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评价。对“一证一卡”工作办理和日常服务过程中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要积极征求办证持卡人的意见,对基层工作如实进行“五星”服务评价,及时听取持卡人提出的意见,并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5、分级负责,工作到位。城市五区《株洲市就业服务卡》由市局统一印刷下发,五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此卡内容印制并统一下发至各下属服务窗口单位。
此项工作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开展。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抓好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服务窗口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及时提供服务。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