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局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7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局领导分工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1、刘遂弦同志不再分管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的牌子)、信访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张蔚同志、张建军同志、陈志鸿同志、田智思同志分别不再协助代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的牌子)、信访科。
2、戴乐元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建、基金监督、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伤保险处。
3、柏国顺同志协助分管法制、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分管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的牌子)、信访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杨磊落同志协助刘遂弦同志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刘泽贵同志不再协助负责。
中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5年1月27日